色瑞替尼Ceritinib特殊人群用药。一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。1.育龄期女性:育龄期女性在服用色瑞替尼期间直至终止治疗后6个月应采取高度有效的避孕措施。2.妊娠:孕妇使用色瑞替尼的数据较为有限。基于动物研究及其作用机制,当孕妇服用色瑞替尼时,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[见【药理毒理】]。孕妇中使用色瑞替尼的可用数据有限,不足以提供相关风险信息。在大鼠和家兔的器官发生期给予塞瑞替尼,当母体的血浆暴露低于人体推荐剂量时,可导致大鼠和家兔的骨骼异常增多。应告知孕妇色瑞替尼对胎儿的潜在危害。
如患者的病情并非一定需要使用色瑞替尼,应在妊娠期避免使用色瑞替尼。3.哺乳:尚不清楚人乳汁中是否存在塞瑞替尼或其代谢物、塞瑞替尼对母乳喂养婴儿的影响或者其对母乳分泌的影响。由于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,包括胃肠道不良反应、肝毒性、非感染性肺炎、心动过缓与胰腺炎,应充分考虑哺乳对孩子的益处和色瑞替尼治疗对女性患者的益处,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止色瑞替尼治疗。4.生育力:未针对塞瑞替尼对生育力的潜在影响进行正式的临床前研究。色瑞替尼导致男性和女性不孕的潜在风险尚不清楚。
二、老年用药:基于目前有限的相关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,65岁及以上的患者使用色瑞替尼无需进行剂量调整。无85岁及以上患者的相关用药数据。三、儿童用药:未确认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使用色瑞替尼的安全性和有效性。目前无相关数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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